总 则
第一条 首都师范大学是北京市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本校200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办学情况
第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培养层次有高中起点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高中起点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学习形式分业余、函授和脱产。
第三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时间按不同科类、培养层次及学习形式一般为2-5年。业余形式的上课时间一般为周六、周日或周一至周五晚,脱产形式的上课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白天,函授形式的面授时间一般为寒暑假。上课地点在本校校区内或校外指定教学点及函授站。
2006年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招生范围、培养层次、学习形式、学习时间、上课地点等内容见本校招生简章,因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或学校发展,本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第四条 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按专业类别、培养层次的不同,本校独立办学的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为:业余学习(包括函授):1400元-4000元/学年。人,脱产学习:3200-7000元/学年。人。
第五条 除上课地点为本校初等教育学院海淀部或通州部外,所有校内脱产专业,均不提供住宿。学生如在学校自行联系住宿,住宿费按相关部门的审批标准收取。
报考要求
第六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七条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人员,所报专业原则上应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第八条 本校招生专业的招生范围中凡注明“定向”或“直属单位”字样的,即表示该专业不面向社会招生,普通社会考生不应填报考此类专业,否则报考信息无效。
第九条 报考本校高中起点艺术类、专科起点艺术类或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程考试,考试科目、加试地点、考试时间等详细安排见本校招生简章。考生应于2006年11月3日-10日通过本校网站查询本人专业课考试成绩,该成绩将按有关规定作为录取的条件之一。本校将执行或参照执行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向考生收取专业加试考试费,暂定不超过180元/人。
录取办法
第十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根据北京市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或调剂录取。
第十一条 当上线考生报考本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将参考其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决定录取与否及录取的专业。对上线人数不足最低开班人数(一般为30人)的专业,学校有权停办,已上线的该专业考生可转至第二志愿或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调剂到其他院校录取。
第十二条 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教育部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生入校
第十三条 学生录取后,须按本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录取通知书上标定的办学地点报到和注册,逾期七日以上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可注销其注册资格并视具体情况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其 他
第十五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室、考试院成招办负责监督。
第十六条 本校没有委托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本校只在所公布的函授站和本校所属院系设有相应招生咨询人员,并且招生工作人员的建议或意见仅供参考,均不属于本校的录取承诺。
第十七条 本校地址、网址、咨询电话: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37
网站地址:http://www.cnu.edu.cn
成人教育学院办公地址:首师大北二区教学楼二层(西三环北路56号)
网站地址:http://crjy.cnu.edu.cn
电子信箱:cnucrzsb@126.com
招生办公室电话:68901570
暑期值班室电话:68901568
培训办公室电话:68902806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